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国共产党贵港市港南区委员会宣传部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31日 17:30 |
预算金额 | ¥22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国共产党贵港市港南区委员会宣传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西贵港市港南区行政中心综合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5-4331137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不使用 | ||
代理机构地址 |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贵港市港南区委员会宣传部
项目名称:2025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2025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新华社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展示;合作形式:文字稿(图/文)
标项二
标的名称:2025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广西日报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展示;合作形式:文字稿(图/文)
标项三
标的名称:2025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贵港日报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展示
标项四
标的名称:2025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贵港广播电视台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展示;合作形式:电视业务
标项五
标的名称:2025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人民网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展示;合作形式:专题推广
标项六
标的名称:2025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广西广播电视台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展示;合作形式:专题推广
标项七
标的名称:2025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中新社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展示;合作形式:文字稿(图/文)
标项八
标的名称:2025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经济日报·中国县域经济报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展示;合作形式:经济日报·中国县域经济报专题(图/文)
标项九
标的名称:2025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广西广播电视台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展示;合作形式:电台业务
标项十
标的名称:2025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南国早报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展示;合作形式:文字稿(图/文)
标项十一
标的名称:2025年港南区媒体宣传项目—中国报道合作宣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用于对外推广、工作亮点、工作成果展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2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新华社、广西日报、贵港日报、贵港电视台、人民网、广西广播电视台、中新社、经济日报、广西广播电视台、南国早报、中国报道等新闻媒体单位发布的信息具有最权威影响力最强,影响范围最广,是各级地方政府对外宣传贯彻党的精神工作主要渠道,通过以上渠道的宣传可以更好的提高贵港市港南区的知名度,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1分标: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2分标:广西日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3分标:广西贵港日报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4分标:广西贵港西江传媒有限公司;5分标: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6分标:广西百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7分标:中新社(北京)国际传播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8分标:南宁市鸿林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9分标:广西广播电视台;10分标:广西南国创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1分标:广西玫瑰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1分标:南宁市迎宾路1号;2分标:南宁市青秀区民主路21号;3分标:贵港市港北区江北大道西段贵港日报社办公室一楼;4分标: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贵城街道民主路198号贵港市广播电视中心三楼313室;5分标: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36号人民日报社广西分社;6分标: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0号东盟中央城B区9号楼1501号;7分标: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基地大厦B座2402号;8分标: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中121号观澜溪谷23号楼1单元203号;9分标: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56号盛天国际6号楼2106号;10分标:南宁市民主路21号新闻大厦6楼;11分标: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25号展厦商住综合楼B单元6层603号房。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7月31日至2025年08月0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查询地址:https://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xg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周彩玉
联系电话:0775-4331137
联系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南区行政中心综合楼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叶立明
联系电话:0775-4327666
联系地址:港南区江南大道183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