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财政局2025年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革命老区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黄陵县财政局
行政区域 黄陵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03日 17:4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04日至2025年06月10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黄陵县轩辕大道原石油公司办公楼二楼(业务二室)
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24日 09:00
开标地点 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厅
预算金额 ¥883.03099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改霞
项目联系电话 18291188695
采购单位 黄陵县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黄陵县文渊街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891010777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中桓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A座2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291188695

项目概况

2025年革命老区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黄陵县轩辕大道原石油公司办公楼二楼(业务二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2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GJ-2025-134

项目名称:2025年革命老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830,309.9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革命老区建设项目(第一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2,912,129.3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12,129.3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混凝土工程 2025年革命老区建设项目(第一包)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912,129.32 2,912,129.3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2(2025年革命老区建设项目(第二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2,080,136.0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80,136.08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混凝土工程 2025年革命老区建设项目(第二包)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080,136.08 2,080,136.08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3(2025年革命老区建设项目(第三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662,820.5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62,820.5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混凝土工程 2025年革命老区建设项目(第三包)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62,820.51 1,662,820.51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4(2025年革命老区建设项目(第四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2,175,224.0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75,224.0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混凝土工程 2025年革命老区建设项目(第四包)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175,224.02 2,175,224.0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革命老区建设项目(第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2.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2.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2025年革命老区建设项目(第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2.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2.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3(2025年革命老区建设项目(第三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2.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2.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4(2025年革命老区建设项目(第四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2.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2.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革命老区建设项目(第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7)参加政府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2(2025年革命老区建设项目(第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7)参加政府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3(2025年革命老区建设项目(第三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7)参加政府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4(2025年革命老区建设项目(第四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7)参加政府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04日 2025年06月1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黄陵县轩辕大道原石油公司办公楼二楼(业务二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6月2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厅

开标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2.各包招标文件工本费300.00元(人民币)

3.本项目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同时发布。

4.投标人务必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黄陵县财政局

地址:黄陵县文渊街3号

联系方式:15891010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桓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A座25层

联系方式:182911886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改霞

电话:18291188695

陕西中桓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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