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高昌区第二中学教学楼宿舍楼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吐鲁番市高昌区第二中学教学楼宿舍楼维修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吐鲁番市高昌区第二中学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03日 20:04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详见公告正文
预算金额 ¥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施丁语
项目联系电话 0995-8520797
采购单位 吐鲁番市高昌区第二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吐鲁番市高昌区老城西路77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95-8529847
代理机构名称 吐鲁番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吐鲁番市丝绸大道410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95-8520797

    项目概况                                                    

    吐鲁番市高昌区第二中学教学楼宿舍楼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6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SJT2025-001 

    项目名称:吐鲁番市高昌区第二中学教学楼宿舍楼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5000000 

    最高限价(元):4799648.1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吐鲁番市高昌区第二中学教学楼宿舍楼维修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高昌区第二中学根据学校教学楼宿舍楼的实际情况,利用2025年暑假对两栋教学楼及一栋女生宿舍楼进行维修。主要包括消防管道、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的更换;楼道及室内的粉刷;外墙真石漆;楼顶做防水;教室门、办公室门、宿舍门喷漆修复(损坏严重的门进行更换,与原来的门保持一致);每间宿舍打造实木储物柜,供学生存放物品(每间宿舍8人,共98间)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45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1)供应商须具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 供应商须具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4日2025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6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6月16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 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办理指南—供应商—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进入CA办理界面,按需选择办理任意一家CA厂商的数字证书。
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政府采购(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谈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 (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吐鲁番市高昌区第二中学

地 址:吐鲁番市高昌区老城西路773号

联系方式:0995-85298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吐鲁番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吐鲁番市丝绸大道4100号

联系方式:0995-852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丁语

电 话:0995-852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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